昨日记者获悉,15日起,正常装载合法运输车辆通过四川省境内的收费公路时,过路费将实行7折、8折不等的“打折”优惠。同时,全市机动车除夕当天不实施汽车尾号限行措施。
昨日,记者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获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对正常装载合法运输车辆通行费实行优惠的通知》,从2014年1月15日起,将对二轴、三轴货车,按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80%计算收取车辆通行费。正常装载的标准集装箱车辆按基本费率70%收取车辆通行费,整车正常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该《通知》为进一步减轻正常装载合法运输车辆的负担,鼓励货运企业调整改善车型结构,支持多轴大型车辆发展,对车货总重量未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正常装载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费优惠。通知中明确,在全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和开放式收费公路货车计重站,高速公路实行入口前检测分流,出口计重收费。开放式收费公路货车计重收费实行过站收费。
目前,四川货车计重收费标准为: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075元/吨·公里;开放式收费公路:一级公路基本费率为0.05元/吨·公里,二级公路基本费率为0.04元/吨·公里;桥梁和隧道的基本费率为0.65元/吨·公里。
二轴、三轴货车,按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80%计算收取车辆通行费。
四轴及四轴以上货车,按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70%计算收取车辆通行费。
对正常装载的标准集装箱车辆按基本费率70%收取车辆通行费;整车正常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非“正常装载车辆”(含集装箱车辆、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一律不享受车辆通行费优惠。
今年除夕不限行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管局获悉,因响应群众呼声,今年除夕不限行。据介绍,近期,成都交警通过局长信箱、市长热线等多种渠道接到群众意见和建议,希望除夕当天(1月30日星期四)不再实施汽车尾号限行,方便大家回家团年。
按照国务院“假日办”2014年1月30日(除夕)不再为法定假日,照常上班,根据《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实施二、三环路之间区域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相关规定,应实施尾号限行。因除夕当天是中国传统节日,举家团聚之日,基于充分考虑了群众需求,及除夕当天的实际交通情况后,出于交通管理的人性化措施来考虑。为了方便大家回家团圆,除夕当天不实施汽车尾号限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