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郑州市对不避让消防、急救车等社会车辆进行处罚,同时,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开始安装行车记录设备抓拍不避让行为。银川会不会也对此进行处罚?
11月27日,记者从银川市交管部门了解到,目前银川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53万辆左右。银川市交通警察分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银川市几家较知名的医院分布在胜利街、解放街、怀远路等路段,而这些路段的道路均为双向四车道,且一到交通高峰期时车流量非常大。以现有的道路状况及车辆保有量的增长速度来讲,日后银川市不排除会出现紧急救援车辆被社会车辆拦在马路上无法移动的现象。”
银川市交通警察分局秩序科科长徐进华告诉记者:“凡社会车辆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抢险车)都会受到罚款10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实际上,赋予急救车优先路权此前早已有立法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中规定,救护车和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4类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拥有优先路权。据介绍,银川社会车辆不避让特种车辆的现象并不普遍,一旦出现此种情形,交管部门会按照法律规定对这些社会车辆予以处罚。此前,警方已对一些不避让警卫车队的社会车辆进行过处罚。
有驾驶员质疑,如车辆在避让时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责任谁来承担?交警部门表示,如在路口因需要为急救车让路而由此出现越线、违反交通标线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会根据路口监控视频或电子眼抓拍到的情况综合判断,不会简单粗暴地实施处罚。同时,交管部门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特种车辆应安装行车记录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