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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生命“买单” 陕西坠崖大巴多点疑问待解答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阅读:38 日期:2015-05-18
  5月15日15时,一辆载有46人的大客车在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境内发生坠崖事故,截至16日已经造成35人死亡、11人受伤。

  这辆大客车被西安一家商贸公司雇用,搭载中老年人旅游。经过初步调查分析,暴露出事故客车非法营运和改装、商贸公司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和操作不当、道路安全防护设施有待进一步强化等突出问题,是一起性质严重的责任事故。

  记者15日晚9时许在事故现场看到,出事车辆倒栽在深沟内,一部分车身还悬靠在山坡上。车内座椅大多数已被甩离车体。

  据咸阳市委宣传部介绍,初步调查表明,西安相伴商贸有限公司以培训讲座为名,雇用4辆大客车,组织以中老年人为主的193人由西安到淳化两日游。

  一位75岁的老人说,自己是第一次参加活动,交了198元的费用。他还介绍,14日上午旅游大巴将他们拉到淳化县关中大峡谷,匆匆游玩一会儿就被拉到附近酒店住下。下午和晚上都是讲座,这家公司的一位负责人给老人们赠送健康枕等小礼品,接着推销阿胶产品。每个月吃一盒,一年是2680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社会上有很多机构和公司以组织旅游的形式向中老年人推销保健品。对这种以免费和低价形式组织的旅游推销活动,很多老年人乐此不疲,而晚辈对此也无可奈何。

  “说了多少次,拦都拦不住,扔了几万块钱进去。”一位参加此次活动的老人家属说。

  事故发生后,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率工作组连夜赶赴淳化。目前事故车辆所有人梁某某、驾驶人王某和西安相伴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活动组织人张某某等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事故的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其中还有多个疑点待解。

  第一,事故车辆车况如何?根据相关部门公布的初步信息,这次事故中的车辆型号为京通牌大型普通客车。记者从多个渠道采访了解到,出事的大客车已经接近报废年限,其强制报废时间为2015年11月。

  第二,非营运车辆为何能拉人?据初步了解,事故车辆是2012年车主从北京买回来的二手车,属于非营运车辆,却被组织活动的商贸公司雇来拉载人员。另一方面,该商贸公司组织如此大型活动,相关部门是否对其组织活动手续、车辆营运手续等进行过相关监管,也需后期调查确认。

  第三,山区道路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出事地段地处山区,属于连续急转弯路段。记者了解到,车辆出事地点上行数百米处有警示标牌一处,下行600多米有一根减速带,但是在车祸发生处却没有设置防护栏等防护设施。

  5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事故调查组召开全体会议。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指出,陕西自2012年“8·26”特大交通事故后,在不到三年时间内又一次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令人痛心,发人深省。孙华山提出,下一步要深入开展“营转非”客车专项排查整治,全面开展“安全带—生命带”安装佩戴活动,推动实施大客车驾驶员安全宣誓,大力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